声 明
本公司对外资金往来严格遵循合法合规程序,不会委托任何员工个人或者合作伙伴代收公司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诚意金、保证金、基金款等,任何上述代收行为产生之责任和后果本公司均不予承担!
特此声明!
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